設為首頁 │ 加入收藏 │ 網站地圖 │ xml地圖
防火門使用木材要求
1. 防火門所用木材應符合JG/T 122-2000第5.1.1.1條中對 Ⅱ(中)級木材的有關材質要求。 2. 防火門所用木材應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復合材,并經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按照GB/T 8625-2005檢驗達到該標準第7章難燃性要求。 3. 防火門所用木材進行阻燃處理再進行干燥處理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12 %;木材在制成防火門后的含水率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。
地址:浙江省金華市永康市總部中心金族大廈二十三樓2306室內 電話::0317-2805405 2805406 2805407 傳真: 手機:18757648222
版權所有:浙江力廣門窗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:滄州引航網絡 商訊SEM